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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752号建议的答复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7-07-31 10:15 浏览数:298

A类

湘教复字〔2017147

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

1752号建议的答复


陈建敏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地区免费师范生培养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特岗计划和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是我省当前为解决农村教师补充困难而采取的两项重要举措。特岗计划侧重在教师补充的及时性,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侧重在师资的培养质量与稳定性,这两项工作互为补充,构成了我省农村教师培养补充体系中的两个重要渠道。特岗教师虽然通过招聘能够及时补充,但由于招聘工作受农村教师岗位吸引力不高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招聘后尚不能纳入编制管理,当前教师管理体制又仍存在不完善的方面,导致特岗教师与其他农村公办教师一样,难以吸引足够的报名人员应聘,更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所招聘的教师存在整体素质不高、招聘后难以稳定、在县域间流动比较困难的问题。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培养质量较高,因有服务期限的政策与协议规定,稳定性较好,但受培养能力和财政投入的限制,培养规模尚不能完全满足农村学校的需求,同时因在校培养一般需46年,故在补充的时间上相对滞后。

2009年实施特岗计划以来,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3.93万人;2006年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来,我省共招收培养公费定向师范生4.13万人,其中毕业1.43万人。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明确规定,“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到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成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通过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师招聘办法等方式,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已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

一是从2017年起,我省已实施培养经费省县两级负担的做法,有效扩大了培养规模,2017年下达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9964名,比2016年增加3075名,提高44.6%;满足县市区招生计划申报数的比例将从2016年的83.2%提高到2017年的97.1 %

二是从2015年起,在农村小学教师的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启动试点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从2016年起,又安排部分招生计划,专门用于培养农村小学男教师,促进农村教师男女比例相对均衡。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后,我省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中的男生比例已由2014年的13.07%提高到2016年的23.13%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的整体部署和有关规定,在实施特岗计划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



                    湖南省教育厅


                   2017728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220754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省人大联工委议案建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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